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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cabbs.com 2005-07-12
1)秘书处
1.1)秘书处在现阶段设于中国北京市。
1.2)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运作。
2)秘书长
秘书长是由理事会在会员大会期间委任。
2.1)委任秘书长的条件及聘请的细节由会长编制及得到执行理事会同意后,邀请会员申请。会长从申请名单中选择3个适当的候选人,通过理事会决议委任其中一位为秘书长。
2.2)秘书长负责“世界华人建筑师协会”(“世华建协”)秘书处的运作及管理有关活动,根据理事会制定的运作经费聘请秘书处的有关人员及负责财政管理。
2.3)按理事会的决定,在会长指示下筹办会的一切活动及负责安排理事会及执行理事会开会事项,和保证所有会务是符合会规及附属规则。
2.4)秘书长负责列席所有理事会会议和会议记录及以主席名义代发放会议记录给有关人仕。秘书长需向理事会报告秘书处的工作及每年向理事会呈交理事会秘书处的财政报告。
2.5)秘书长负责管理及储藏“世华建协”所有档案及记录和刊物,包括确认后的理事会及其它会的会议记录、“世华建协”赞助活动记录、活动照片、录音、纪念品等。
2.6)秘书长委任期为3年一届及可被再委任,会长可通过理事会决议解聘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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